如此我信_06:「信」,是一個動詞!

台灣前文化部長龍應台老師,在2011年港大醫學院畢業典禮上的演說,表達了她對「信仰」一詞的理解:「一個人所抵抗的以及所堅持的,匯成一個總體,就叫作『信仰』。但是信仰,依靠的不是隆重的大聲宣告;信仰深藏在日常生活的細節裡,信仰流露在舉手投足之間最尋常、最微小的決定裡。」

從中我們可以看到三個重點:一)信仰有一實質的內容陳述,這內容牽涉到一種個人群體立場的取捨,這樣的話,二)信仰必然帶有排他性,因此,一個有「信仰」的人,必然是有其所抵抗的和所堅持的;三)既然有所抵抗和有所堅持,信仰必然是帶有行動的,通過抵抗與其所信仰相違背的,和堅持與其信仰所相符合的選擇,人所信仰的就被具體的呈現出來(要不然你的「信」只是一個空洞的陳述)。因此,信仰並不止於一種認知,更是一個行動,滲透在舉手投足的選擇之間;換言之,信不能脫離行動而自存。所以,「信」本身就包括了兩部分:信的對象,和因著這對象而產生的回應;前者是名詞,後者是動詞。

我們在與人談道時常引用羅馬書一節經文: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使祂從死人中復活,就必得救」(羅十9),但卻忽略了經文當時基督徒的處境:公元一世紀,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,公民要稱凱撒為主,若「口裡認耶穌為主」是會遭受排擠、迫害,甚至付上生命代價;到了一世紀晚期,羅馬官兵甚至要求基督徒否認耶穌為主;稍有不從者,可被判叛國罪而丟在鬥獸場、或被焚燒(如:坡旅甲)。可見,保羅對於「必得救」的肯定,其實是建基於公開宣認「耶穌是主」這樣一個連命也不顧的真信心之上:在「耶穌」和「凱撒」之間作出取捨,此即初期信徒的抵抗和堅持。今天,我們又要在「耶穌是主」和「XX是主」之間作出取捨?

適逢啟德72周年,72年來啟德三度搬遷,土瓜灣通了地鐵,硬幣背後也從「貴族朋友」變成「洋紫荊」。但,關於「信」仍是這個問題:「在我們的時代裡,在我們的社會裡,我會抵抗甚麼?我又會堅持甚麼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