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此我信_07:「神」乃萬物的必然參照點

「你相信有神嗎?」說到「信神」,不管是基督教、猶太教、甚或是入廟拜神的,都會承認自己是「信神」的;那麼,我們跟其他宣稱自己「信神」的諸宗教又有何不同之處?

當然,最簡單的答案就是「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…」,但在進入這兩句描述性短語之前,我想先與大家談談「人」與「神」。當人宣稱信神時,不管是哪一個宗教,他都是在宣稱有一位在本質上不同於自己的「他者」。歷世歷代不少神哲學家,都嘗試以各種方法去證明上帝存在;然而,康德(Immanuel Kant)曾指出這些論證沒有任何一種在邏輯上是充分的(參康德的《純粹理性批判》):因為,任何上帝存在的辯證都在方法論上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,試想一下,假設我們在一場面試掄選裡,我們憑藉各位參選者(神)提供的資料而作出決定,到底誰是真的,誰是假的?在這場景裡,你會發現,是人在當判官,神不再是無限,反而成為一個任人裁定其存在與否的神。

基督信仰宣稱神是創造天地的主,人是受造之物,這已經決定了神跟人不是對等的存在,而是一種「我」與「全然他者」之間的存在關係,人不能以有限的「證據」來證明無限的上帝,人所列舉的「證據」只是上帝存在的「見證」。當我們翻開創世記一章「起初,神創造天地」,聖經早已前設了一位存在著的上帝,從創世記到啟示錄,聖經都只是在發出邀請,邀請我們去嘗嘗主恩的美善,並邀請我們跟隨祂,用一生去經歷祂的恩惠和慈愛。因此,聖經從來不是一部辯證之書,乃是上帝寫給世人的66封情書:「看哪, 神的羔羊,是除去世人罪孽的!」(約一29)

使徒信經的第一句:「我信神」,是我們向世界宣告一位存在著的上帝,一位在本質上與我們截然不同的上帝,一位通過創造向世界啟示自己的上帝。作為一個「全然他者」,萬物是因上帝而生,而祂又是一切運動的初始推動者(the first unmoved mover),我們又如何在祂以外找到一個可以理解祂、審判祂的參照點?

「我信神」,在這位「絕對永恆的祂者」面前,願我們謙卑俯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