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此我信_11:全能者的大能?

基督徒「信神」,是信一位言說且作工的上帝,而非又啞又不會動、任由我們詮釋的偶像。而在使徒信經的脈絡裡,「我信神」還伴隨著兩句描述性短語:「全能的父」和「創造天地的主」。

誠然,基督信仰所認信的「神」是「全能的」,但這個詞卻為信徒帶來不少挑戰,諸如:「你的神能否造一塊自己也搬不動的石頭呢?」之類被統稱為「全能悖論」(omnipotence paradox)的討論,此處沒有足夠篇幅回應。不過,談到「全能者」的「能」與「不能」時,我倒是想起奧古斯丁在《上帝之城》裡提到「上帝不能死、上帝不能犯錯,如果這些對上帝而言是可能的話,那麼祂的權能反而會受到限制」(5.10)。

不同於哲學所理解的「無所不能」,奧古斯丁對「全能」的著眼點是「權能」、是「掌管的權柄」。事實上,當新約聖經在啟示錄十九章6節宣認:「哈利路亞!因為主我們的神,全能者,作王了。」這裡用到παντοκράτωρ(「全能者」)時,其意思就是「掌管萬有」,指出這位作王的神、全能者,是萬有的統治者(rule of all)。聖經把「全能」與「作王」相連起來,目的就是指出神的「全能」,是體現在祂對世界的管理和統治之上,無論是看得見的、看不見的,是坐王位的、或是執政掌權的,凡被造的萬國、萬族、萬民和萬物,都要再次服在上帝的管理之中。

聖經裡的「全能」揭示了上帝對受造界的主權——祂那絕對自由自主的主權。因為沒有任何事情在祂以外的一切(除了祂自身),有能力可以阻礙祂實現其旨意,包括:罪、死亡和魔鬼的權勢,都不能限制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帶來的救贖;人的規條、琳琳種種的宗教儀文,都不能阻止耶穌基督對痲瘋病人施行醫治;法老的心硬、百姓的悖逆,都不能阻止耶和華在埃及地施行救贖、在曠野地與百姓同行。正因上帝是「全能」的,所以祂並不受任何外力所支配控制,能夠自主自發向受造界傾倒愛或憤怒;亦因為祂並不受任何外在勢力所支配或控制,這才顯出祂是可信可靠的「那位」,我們可以放心全然信靠和委身於祂。誰最明白這種「權柄」?或許是那位「有兵在我以下的百夫長」(路七1~1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