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此我信_12:「愛與管教」—為「父」的「全能者」

前文提及神的「全能」,乃在於祂不受任何外力所支配或控制,能夠自主自發向受造界傾倒愛或憤怒。對於這位「全能者」,信經不稱祂為「全能的神」,卻稱祂為「全能的父」,揭示這位「全能者」是一位願意進入親密關係的「父」,是一位走進「父子關係」中的「全能者」。

父親,不論是舊約還是新約,神的父親形象也非常突出,在舊約申命記三十二章6節明確指出以色列人是神的兒子,神是以色列人的父親,以色列是神的長子(出四22);詩篇六十八篇5節特別提到耶和華是弱勢群體的父;撒母耳記下七章,耶和華與大衛立約的時候,特別提到「大衛的後裔」(特別指向建殿的所羅門),第14節開始「我要作他的父,他要作我的子;他若犯了罪,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,用人的鞭責罰他。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,像離開在你面前所廢棄的掃羅一樣。」在聖經裡,父親的形象以「管教」與「慈愛」成對的表現出來,展示出慈愛不是溺愛、寵愛又或是放肆無度的愛,反而是包含著責備的:「我兒,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,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。因為耶和華所愛的,他必責備,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」(箴十三24)。

新約.希伯來書的作者同樣論到「愛」與「管教」,在十二章裡,作者先引述箴言的段落,接著論到「為了接受管教,你們要忍受,因為 神待你們好像待兒子一樣;哪有兒子不受父親管教的呢?作兒子的都受過管教。如果你們沒有受管教,就是私生子,不是兒子了。還有,肉身的父親管教我們,我們尚且敬重他們;何況那萬靈的父,我們不是更要順服他而得生嗎?肉身的父親照著自己的意思管教我們,只有短暫的日子;唯有 神管教我們,是為著我們的好處,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。但是一切管教,在當時似乎不覺得快樂,反覺得痛苦;後來卻為那些經過這種操練的人,結出平安的果子來,就是義。」(來十二7~11)。「管教」的目的,是要我們得益處,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。

「父」的形象,提醒我們神不單止有「慈愛」的一面,也有「管教」的一面。回想信主到年日,我們經歷過神的「管教」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