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此我信_13:「等待到擁抱」—小兒子敘事裡的「父」

沒有「子」的「父」,可以是「夫」,但卻絕不是「父」。「父」的形象,必須落實在具體的場景裡才能顯現出來,而這具體的場景就是「父與子」的關係,接下來讓我們走進路加福音十五章11~32節——「浪子回頭比喻」裡的兩段「父子」關係——去認識這位「天父」。

整個敘事由分家產開始(v.12),分家產後,小兒子就往遠方去了,耗盡了所有的小兒子只能馬死落地行,去餵豬,誰知連豬食的豆莢也沒有人願意給他。讀到這裡,看見小兒子這樣景況,可能有人會覺得很慘,也可能有人會覺得「抵死」,又或者慨嘆小兒子不懂理財。但原來有一個人有另一個諗法,第20節「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」,「相離還遠」是有多遠?經文無講,但卻肯定是父親先看見,而不是兒子先看見。如果一個人不是時刻凝望,又怎會意識到有一個人走來,還要意識到是自己的兒子;如果一個人不是心裡惦記著,他又怎會時刻凝望著。即是兒子如何悖逆,為父母者總是擔心的,聖經中的父是一位等待的父,他總是這樣等待自己的兒子回家的一天,他總是確保我們有家可歸

兒子不願意歸家的原因有很多,對曾經不可一世的小兒子來說,現在他心中充滿羞愧、懼怕,前方等待著的雖是父親,但在兒子心中,卻是僱主:「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」是的,「我不配!」小兒子自覺不配,但父親呢?父親可有覺得兒子不配?第21~22節,細心的弟兄姊妹可以留意到,同樣的句子,但父親並沒有待兒子說出「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」而是立刻吩咐僕人把上好的袍子、戒指、鞋、肥牛犢全拿出來給兒子。經文裡的父親沒有拒絕,反而以一個擁抱來代替千言萬語。「父親」是一個等待子的父,更是一個主動擁抱子的父,祂不計較兒子的社會地位、身分、財富、衣著,也不管你被情緒、環境折磨成怎樣的樣子,或許你覺得自己髒亂、不配、滿身罪污,或許你仍然活在罪的捆綁底下,但是父親仍然願意擁抱這個不完全的你。